領一千元 卻只扣一塊錢 ATM透逗 狂提171次判無期
2007/12/18 大陸新聞中心/綜合報導
 在ATM領一千元人民幣,卻只扣一塊錢?碰到這種「天上掉下來的禮物」,切勿沾沾自喜,廣州市一名男子就因為碰到這種好事,狂領了一七一次,總計領得十七萬五千元人民幣(合約七十七萬台幣),結果於日前被判處無期徒刑。

 去年四月廿一日晚上十時許,在廣州工作的許霆來到天河區某銀行ATM取款,在領了一千元之後,他按例查詢餘額,卻驚訝地發現只被扣了一塊錢。難道是系統出錯?

 許霆嘗試性地再領一次錢,還是領一千扣一塊,欣喜若狂的許霆當場就連續取款五十四次,領了五萬四千元人民幣回家。

 回到住處後,許霆將此奇遇告訴了同事郭安山,郭安山隨即帶了自己的提款卡與許霆再次來到出錯的提款機前。先是許霆示範,領了十六次,取得一萬六千元;隨後換郭安山上陣,但或許因為害怕,郭只領了三千元,兩人就離開現場。

 一夜未眠的許、郭兩人,第二天凌晨零時許再次來到提款機前,狂領十餘萬元人民幣。之後,食髓知味的郭安山先辦了一張假身分證,在銀行辦了一張新卡,又迫不及待地領取了一萬餘元。根據廣州警方的調查,總計許霆在該提款機先後提款一七一次,領得十七萬五千元人民幣;郭安山則領得一萬八千元人民幣。

 在接到這個「天上掉下來的禮物」之後,許、郭兩人分別逃之夭夭。其後,郭安山在去年十一月間即向警方投案,並退還所得贓款,最終遭法院以盜竊罪判處一年有期徒刑,並處一千元人民幣罰金。

 領走十七萬五千元的許霆,逃亡一年間則連遭厄運,先是在路上被偷走五萬元,接著又有數千元「摃龜」於彩券,最後剩餘的十餘萬元,也在投資網吧上賠個精光。

 今年五月間,許霆在陜西被捕,廣州市中級法院日前審理後認為,許霆以非法侵佔為目的,夥同同案人採用秘密手段盜竊「金融機構」,行為已構成「竊盜罪」,應處無期徒刑,並褫奪政治權利終身、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

讀後心得: 一子錯,全盤皆落索。貪字害人不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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